小区住宅的外墙维修,费用承担方是谁?
住宅小区外墙面的权属与维修费用承担,需依法分析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七十条:“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、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,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。”住宅小区外墙面属共有部分,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。维修费用方面,自然老化或公共原因损坏的,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,通常从物业维修基金列支。若因个别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损坏,费用由其个人承担。此外,若开发商销售时明确外墙面归特定业主所有,则该部分非共有部分,维修费用由该业主自行承担。综上,外墙面原则上归全体业主共有,维修费用一般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,特殊约定或个别责任情形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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